江阳区全面加强散居孤儿监管
2018/10/11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孤儿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全区散居孤儿健康成长,江阳区积极采取监管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较好工作成效。
做好政策保障。与全区56名散居孤儿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按照每月每人810元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截至9月底,累计发放52万元,确保孤儿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从建立健全档案入手,做到“一人一档”,资料详实。定期组织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走访、监督、评估20人次,全面了解掌握孤儿的生活近况,明确监护人责任、义务。
健全帮扶机制。积极组织3个社会爱心机构、慈善组织及社区志愿者参与孤儿关爱服务,开展常态化公益活动5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10人次,确保散居孤儿健康成长。 (许江
李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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