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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民政局保障和改善民生“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调研报告

2018/11/1

      ■ 江阳区民政局 郭兴群 钟宏伟

      江阳区幅员面积649平方公里,辖8个镇、10个街道办事处,有63个社区,89个行政村,总人口约67万人,其中:老年人约14万人,低保、特困等贫困人约1.9万人。为不断推进全区“老有所养”“弱有所扶”工作,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整体水平,切实解决“老无所依”“弱有所扶”问题,江阳区民政局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了“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调研工作,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落实政策措施,切实提升民生水平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强化政策执行和落实。一是落实基本生活保障。切实保障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环境,逐年提高保障标准。农村散居城乡特困每人每月400元,城市散居城乡特困每人每月550元,集中城乡特困每人每月700元;城市低保保障线每人每月500元进行补差,农村低保保障线每人每年3400元进行补差。二是健全救助帮扶体系。整合医疗、临时、慈善等帮扶政策,对因病、因灾、因年老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对象,及时给予帮扶和救助。通过各救助帮扶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了民政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功能,为全面提升“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城乡均衡发展,不断优化民生环境

      城市居民的经济、文化水平等条件相对农村而言相对较优越,为解决农村养老和救助帮扶环境较弱的问题,全区积极改善农村“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救助帮扶环境,实现城乡均衡发展。一是大力发展农村养老。对农村日间照料、敬老院等养老基础设施加大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民间力量到农村兴办养老机构,并创新居家养老服务形式和内容,2017年全区投入农村养老建设1715 万元,基本构建了社区、机构、居家互补的农村养老模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养”的良好环境。二是健全农村救助职能。从基层救助队伍、服务对象等多方面着手,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学习等,加强救助队伍的能力建设。依托网络、电梯等媒介,大接访等专项活动,到农村广发宣传救助政策,提升群众主动寻求救助的意识。

      (三)部门配合协作,发挥民生保障实效

      为进一步落实好“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民生保障工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加强配合,实现资源共享,努力实现群众最多跑一次路的目标。开通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对象因病治疗可先诊疗后付费,减轻患者垫付负担。下放审批权限,将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审批权下放到镇街,缩短审批时限,实现及时救助。规范救助审批流程,强调实事求是开展救助帮扶,并与房监、车管、社保等部门涵接开通信息查询服务,准确核实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确保救助准确性。

      二、存在问题

      (一)服务对象“造血”功能未发挥

      随着各项救助扶持政策的出台,对弱势群体的救助水平、救助能力都有了极大的提升,但部分服务对象有“等”、“靠”、“要”的思想,缺乏主动发展和自立自强思想,仅靠“输血”难以解决对象因病、因残等多种致贫现象的发生,有了发展才能有经济,有了经济才能有改变现状的基础,所以未因地制宜结合服务对象的实际,开发产业、务工等技能培训,使得服务对象自身的“造血”功能未得到发挥,将无法从根本上摆脱贫困的困扰。

      (二)基层工作人员队伍未建立完善

      政策要落地实施,需要有人去执行,但目前镇街从事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员多数只有一人,从事养老的人员均为其他工作人员兼职,基层工作人员不足,除应付日常工作外,无法抽查时间经常性的深入到村、社区了解具体情况,也无法主动发现需救助的对象,造成“弱有所扶”“老有所养”的民生保障职能实现非常被动。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不健全

      2015年我区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截至目前,核对平台仍然无法实现联网查询资源共享,比如房产查询,虽然能够查询,但是需分别到纳溪区、龙马潭区、江阳区、市房监所等部门去手工查询;如银行存款信息查询,中国人民银行只能查询到贷款信息,无法查询存款信息,要查询存款信息,需要20余个银行网点分别查询,经济核对工作量大、审批时间长,导致救助帮扶工作效率低下。

      三、建议意见

      (一)以惠民为目标,夯实队伍建设

      当前阶段,基层各部门均面临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问题,但基层是与群众联系最紧密,也是最能深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队伍,建议上级部门多帮助下级部门呼吁,为基层争取配起救助队伍,对民政救助工作队伍的建设,应按民政部有关要求,县区一级每2000名城市低保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5000名农村低保对象就应配1名专职低保工作人员,各镇、街至少需要2名专职城乡低保工作人员,把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牢。

      (二)以利民为目标,夯实宣传教育

      对各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政策,在加强基层干部业务培训的同时,进一步搞好群众宣传教育工作,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救助政策,自觉参与到救助、养老工作中,共同监督、共同发现,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通过主动发现给予及时救助,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通过监督坚决取缔,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老有所养”“弱有所扶”的良好民生保障环境。

      (三)以便民为目标,夯实部门职责

      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养老、救助工作中的职能职责,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做好相关救助帮扶工作。完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功能,房监、车管、社保等涉及经济状况查询的部门应该实现平台信息互通。精简下放审核审批权限,将镇街作为审批的主体,缩短办理时限,区级部门加强对程序及对象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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