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现状与启示
2021/11/18
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体系中的起始阶段,是残疾儿童未来发展的基石,是切实保障学龄前残疾幼儿的康复教育及后期与义务教育有效衔接的关键。《残疾人“十四五”保障和发展规划》指出:健全残疾人教育体系,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予以资助,为残疾学生提供辅助器具、特殊学习用品、康复训练和无障碍等支持服务。这些都为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指明了新的努力方向,提出了新的要求和使命。
一、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现实意义
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是指在残疾儿童的学前阶段,按照儿童心理发展规律和残疾的特点,在良好的社会环境的影响下,通过有益的教育训练以及医疗康复措施,尽力挖掘他们的潜力,增进技能,使他们的身心健康、潜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展。
当前,学前教育已成为现代世界教育发展的新趋势。对残疾儿童只要采取适当措施,在他们智力发育的早期给予及时的教育和训练,通过学前教育与早期康复相结合,可以提升特殊儿童发展质量,预防出现继发性障碍,减轻家庭负担,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对于减少特殊儿童后续的特殊教育需要与社会依赖等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二、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现状
我国残疾儿童的数量较大,且每年以20万的速度增长。据《2020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1077.7万持证残疾人及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其中0-6岁残疾儿童23.7万人。通过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1.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带动各地对5409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随着国家对特殊儿童教育的重视,残疾儿童教育得到了快速发展。早在2017年,国家通过了《残疾人教育条例》,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将特殊儿童教育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各地相继设置了专门的康复机构和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享受学前教育带来了较大的机会,促进了残疾儿童的早期康复教育水平。
2020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普通教育学校(包括幼儿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等学校)开展随班就读可参照执行。而当前,我国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也主要通过残疾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残疾幼儿教育机构、普通幼儿教育机构以及普通小学的学前班、残疾儿童少年特教学校的学前班等开展实施。
但在政策的实际执行落实过程中,受限于师资力量薄弱、社会认知偏见、特殊儿童教育评价体系的缺失等因素,幼儿园特殊儿童随班就读依旧存在着难以解决的问题;加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入学需求增加,基础建设滞后、康复设备不足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瓶颈。
三、成都市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启示
成都市历来高度重视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早在2006年,成都就成立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中心,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人力,吸收普教和特教的技术资源,开始了对0-6岁残障儿童教育康复的探索。2014年,成都市首次以政府令形式颁布出台《成都市幼儿园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残疾幼儿生均经费标准应当按普通幼儿生均经费标准的6-10倍安排。同时,先后将学前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全面纳入保教费减免范围;鼓励普通公办幼儿园创造条件吸纳残障幼儿入园,对在民办幼儿园就读的残疾儿童,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等额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特殊教育机构、儿童教育康复机构取得办园(校)许可,开展学前教育;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的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等,为残疾儿童平等享受学前教育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三五”以来,成都先后起草或出台了《关于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送康上门”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成都市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对现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提标扩面。同时,加快培育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确定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57家,通过制订并实施了一系列残疾人教育政策,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残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免费教育体系。2016-2020年期间,每年为1500名以上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为残疾儿童提供的康复救助服务次数逐年增加,累计为11618名残疾儿童提供了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少年教育资助体系覆盖全学龄段,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8.89%,每一名特殊儿童都充分享受着公平而有质量的成都教育。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一环,特别是残疾人教育。无论从残疾儿童所处的弱势地位来看,还是从学前教育在整个教育中的位置以及它对残疾儿童发展的重要性来说,发展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和意义。那么,在保障残疾儿童基本权益的过程中,应如何推动落实相关政策呢?
(1)出台具体有针对性的实施办法,让政策落地。当前,我国多部法律法规中都涉及到残疾儿童教育的问题,但却没有对残疾儿童的学前教育出台针对性的硬性的具体规定。同时,鉴于学龄前残疾儿童的特殊性,通过保育、教育、康复等方面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助力残疾儿童康复。因此,出台的办法一定要具体、细致、有针对性,避免职责主体不明,市、区(市)县两级政府之间、政府部门之间、部门与社会组织之间工作职责和工作职能不清,无法建立起统一有效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特别是关于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入学评估、专业师资的建设、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童的条件、未入学残童信息收集等方面均须作出具体细致、可操作性的规定。以成都为例,2019年出台的《成都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办法》,在国家、四川和成都现有政策救助范围基础上,明确将0-15岁残疾少年儿童确定为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涵盖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少年儿童和孤独症少年儿童;救助方式在“康复补贴”基础上,增加“送训补贴”项目,同时对各类补贴形式、金额均做出了详细规定。
(2)强力推进特教机构建设,增强社会接纳能力。当前,普通幼儿园接纳残疾儿童的融合教育程度很低,对于广大农村地区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还处在空白状态,需要政府要强力推进特教机构建设。一是指导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纳残疾儿童随班就读,通过试点辐射带动“融合教育”理念发展,充分发挥在随班就读、教学评估、师资培训等方面的指导作用,推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建设公办特教幼儿园,指导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创造条件开设幼儿班。以成都为例,针对残疾学前儿童,目前大部分是采取融合教育,即轻度残疾学前儿童进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中重度儿童在特教学校或在成都市残联学前教育康复中心就读。三是补齐短板,加大普惠性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投入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向残疾儿童提供学前教育,推动实现学前三年基本教育康复服务覆盖所有3—6岁残疾儿童。
(3)提升残疾儿童学前教育的办学条件。当前,大多数现有的特殊教育学校(中心)校园空间狭小、规划班数不足、功能教室缺乏、基础设施不全,设备、教具和学具数量较少、质量较差,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学校(中心)的办学条件与普通中小学相比有一定的差距,且大多数普通幼儿园及幼儿老师在教育观念、知识储备、教育能力等方面还未充分做好接纳残疾幼儿的准备。一方面,要继续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学校规范化建设,推行新课标新教材,改革教学教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另一方面,要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养方式,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提升教书育人能力素质,加强特殊教育督导和质量监测评估。众所周知,提高师资的专业化水平在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中至关重要。一是扩大师范类院校和开设教师教育专业的院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二是在高校学前教育专业开设特殊教育类课程。三是强化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在职培训。四是不断提高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特教津贴。五是将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职称评审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教师的职评分开进行,并在职数上向残疾儿童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倾斜。(成都市残联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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