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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税十一条”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2022/1/6

《措施》明确

我省将继续落实部分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及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等相关政策,推动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巩固拓展各项政策落实成效,为企业加快恢复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从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征管举措、提升执法精确度、提供优质便捷税费服务、加强部门协作五方面推出11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纾困解难、持续健康发展。

《措施》明确,我省将继续落实部分疫情期间税费优惠政策,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优惠政策及贯彻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等相关政策,推动各类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巩固拓展各项政策落实成效,为企业加快恢复发展提供更大支持。

“《措施》是四川税务积极响应市场主体发展需求,对现有相关优惠政策的梳理整合和延续提升。”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以《措施》第一条“继续落实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为例,这项政策从2020年开始实施,当年就为全省中小微企业减税超过4亿元,2022年预计仍有超过5000户企业受益。此外,小微企业“六税两费”这一优惠政策,惠及的中小微企业将超过百万户次。

受疫情反复的影响,目前中小微企业发展资金周转压力大、抗风险能力较弱,如何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措施》明确,税务部门将继续加强部门协作,持续深化“银税互动”,为符合纳税信用“三连A”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属金融服务解决方案。未来,税务部门将通过政策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联合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员行动”,多措并举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据税务部门统计,2021年全省共有6万余户纳税人通过“银税互动”获得贷款584亿元。

按照《措施》要求,税务部门将以贯彻落实缓缴政策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为着力点,积极探索精确执法新路径,全面推行全税费种集成申报、扩大生活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扫码开票”覆盖面等措施,有效提升办税缴费便利性,助力企业“轻装前行”。(寇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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